各有關企業: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為更好地貫徹落實相關要求,我局將全面執行“進出深圳港的危險貨物集裝箱須由相應資質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的規定。此項規定將從2013年10月1日起試運行,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港航和貨運交通管理局
201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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