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迅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22年9月29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交水發〔2022〕104號)。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研究階段性減免港口有關收費和第四季度將政府定價貨物港務費標準降低20%部署要求,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迅速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關于階段性降低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主要內容:其一是2022年第四季度降低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將實行政府定價的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降低20%。同時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實際,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優惠力度,與貨主企業共克時艱。
其二是將降費政策落到實處。加大政策解讀和宣傳力度,督促港航企業和相關單位認真落實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水運市場監管,發現涉嫌違規收費的,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查處,進一步規范海運、港口等收費行為。
《關于階段性降低貨物港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有利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更好服務穩外貿工作,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