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推進深圳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交規〔2018〕3號,以下簡稱《資金辦法》,見附件1)和《〈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航空業(深圳飛子項)及港航業項目實施細則》(深交規〔2018〕9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見附件2)有關規定,我局擬開展2021年考核期內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港航業子項資助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申請對象、條件及標準
因《資金辦法》及《實施細則》有效期至2021年5月6日,為保證資助條件、資助標準的公平性,相關資助項目的申請條件及資助標準按比例調整,即按照考核天數占全年天數的比例34.5%予以調整,其余資助項目的申請條件及資助標準不變。具體調整事項如下:
(一)國際貨運代理資助項目申請條件及資助標準。
1.申請條件
在深圳市注冊的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且考核期內外貿箱量超過690標箱;
2.資助標準
綜合評分排名前50名的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第1至第5名,各資助34.5萬元;第6至第15名,各資助27.6萬元;第16至30名,各資助20.7萬元;第31至50名,各資助13.8萬元。
綜合評分計算方法:進出口重箱量排名×K1+海鐵聯運箱量排名×K2。
排名取值:排名第1名取值50,排名第50名取值1,依次類推;K取值:K1=0.7,K2=0.3,K1+K2=1。
(二)水路運輸企業資助項目綜合評分排名資助標準。
綜合評分排名前10名的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第1名,資助103.5萬元;第2至第3名,各資助69萬元;第4至第6名,各資助51.75萬元;第7至第10名,各資助34.5萬元。
綜合評分計算方法:載重噸排名×K1+納稅總額(全年)排名×K2。
排名取值:排名第1名取值50,排名第50名取值1,依次類推;K取值:K1=0.5,K2=0.5,K1+K2=1。
受資助船舶5年內不能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若違反承諾,應退回已獲得的資助資金。
(三)信用審查標準。
考核期內未被列入中國信用網、信用中國(廣東)、深圳信用網的失信被執行人及聯合懲戒名單。
二、考核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6日。
三、資助申請方式及要求
資助采用線上申報的方式,請各申報企業登陸深圳市港航產業管理平臺進行申報,具體如下:
(一)步驟一:數據申報。
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27日,登陸網址:https://ghcy.jtys.sz.gov.cn:25080/#/Login 進行數據申報,逾期申報則不予受理數據申報和資助申請。
(二)步驟二:資助申請。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3日,登陸網址:https://uia.jtys.sz.gov.cn/sso 進行資助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方式及具體要求。
為確保資助申報工作及時、準確,數據申報及資助申請一經提交,無法修改。請各申報企業務必認真對待,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及申報指引(詳見附件3)申報。填報中如遇任何問題,請及時聯系技術人員進行咨詢。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航空業(深圳飛子項)及港航業項目實施細則
3.深圳市港航產業管理平臺數據申報及資助申請工作指引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