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動態Association dynamics
關于重申加強考場紀律的通知
來源:發布時間:2004-09-02瀏覽量:431
為了作好2004年全國貨代考試工作,嚴肅考場考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場組織和考場紀律
(一)考前請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召開考點考務工作會議,認真學習《考前注意事項》、《考生須知》、《監考人員須知》、《主考官職責》,《考生須知》須以張貼或印發單張等形式使考生明了其內容。
(二)各考點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嚴禁考生攜帶任何書籍、紙張進入考場。考生隨身攜帶物品交各考場監考人員統一保管。如果考試期間發現考生翻看書籍、資料或小紙條者,立即沒收其試卷,以作弊論處,監考人員以失職論處。
(三)嚴禁考生攜帶BP機、手機、掌上電腦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如果考試期間發現使用以上通訊工具者,立即沒收其試卷,以作弊論處,監考人員以失職論處。
(四)凡有以下行為者視為作弊:
1、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 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 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方便的;
4、 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5、 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 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 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 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 其他作弊行為。
(五)凡作弊考生,一律禁考2年,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
二、監考人員監考職責
(一)監考人員要熟知考試程序(見《監考人員須知》),為考生服好務。
(二)認真檢查考生所填信息的正誤,特別是要認真檢查答題卡中的信息區,包括考生是否書寫了姓名、準考證號,是否準確涂寫了準考證號碼,是否涂寫了考試類型和科目代號等。
(三)監考人員要按要求為缺考考生正確填寫考生信息,包括試卷I中答題卡和試卷II中的卷頭。
(四)要認真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單》,如實反映考場情況。
(五)在考試過程中,監考人員不得擅自離開考場,不得翻開考生試卷或其他報刊資料等,監考人員之間不得竊竊私語。
(六)若發現監考人員沒有很好地履行職責,協會將通報至各考區或考點,建議各考區或考點給予處理。
三、巡考工作
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視情況安排人員持中國國際貨代協會介紹信到各地考場巡考,事先不通知各地方考試主辦單位,一旦發現考生作弊、監考人員失職,記錄在案,絕不姑息遷就。